1、选配助听器无严格年龄限制。应尽早给有听力障碍的儿童选配,以利言语发音和言语的学习。
2、听力损失程度为35~110dB者,即可选配助听器。听力损失程度为35~90dB时效果较好。听力损失超过90dB时效果差,但可消除患者孤独感,增加安全感,并可提高看读能力。
3、听力波动已稳定3个月以上的感音神经性聋,如突发性聋、外伤性聋、声损伤聋、中毒性聋等患者,方可考虑选配助听器。
4、听力损失在40~60dB之间的传导性聋或混合性聋者,选配助听器效果好。
5、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患者,病情稳定3个月以上时,可选配助听器。
6、双耳听力均有损失时,可同时选取配两个助听器。双耳有听力,有利声源定位,以及可有双耳噪声抑制等优点。因而双耳佩戴助听器有提高言语清晰度,提高音质,声定位能力等优点。
7、有明显的先天畸形或外伤畸形者不宜选取配。
8、有眩晕者不宜选取配。